菲律賓:外籍人士11月起持特別投資簽證可入境

(中央社記者陳妍君馬尼拉23日專電)為促進經濟復甦,菲律賓政府跨部門抗疫工作小組決議,11月1日起,持有特別投資居留簽證或經濟特區核發簽證的外籍人士可入境菲律賓。

根據跨部門抗疫工作小組決議,11月起開放持有菲國移民局根據226號行政命令、8756號共和國法或經修訂的「綜合投資法」核發的特別投資居留簽證;司法部核發的特別非移民簽證;或奧羅拉太平洋經濟特區及自由港管理局(APEZFA)、蘇比克灣管理局(SBMA)核發簽證的外籍人士入境。

不過,外籍人士入境前,須先預訂政府核可的隔離檢疫設施;外籍人士入境人數將受機場及入境當天入境旅客最大容量的限制。

為因應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3月19日起,除了菲國公民外籍配偶、子女和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官員外,其他外籍人士都禁止入境菲律賓。

隨著抗疫措施逐步放寬,菲國政府8月開放持「永久或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入境菲律賓。

不過,疫情重創菲國經濟,國際貨幣基金(IMF)10月公布世界經濟展望報告預估,因海外匯入菲國金額下滑,使菲律賓國內消費減少,今年菲律賓國內生產毛額(GDP)將萎縮8.3%。經濟蕭條下,迫使菲國政府進一步放寬入境限制,促進經濟復甦。(編輯:郭中翰)1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