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議員許津溶遭控樁腳賄選 連2屆當選無效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去年底才遞補就任的民進黨苗栗縣議員許津溶(原名許櫻萍),遭控選舉期間由樁腳買票,一審判決當選無效,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判決當選無效定讞,她已連兩屆遭判當選無效。

2018年苗栗縣第19屆縣議員選舉,第1選區國民黨籍前縣議員謝文禓因涉賄選當選無效確定,去年11月經中選會公告由選區「落選頭」許津溶遞補當選。

不過,落選人胡忠勇去年11月也以許津溶涉嫌賄選,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胡忠勇指控許津溶透過楊姓樁腳在選舉投票日前,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代價,向2名大樓管理員買票。楊姓樁腳經苗栗地院一審及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有罪。

許津溶則否認楊姓男子為其樁腳,辯稱是熱心支持者,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楊男自2014年,上一屆議員選舉就為許津溶助選,在競選期間,頻繁前往競選總部幫忙、偕同拜票,實質程度屬許津溶選戰團隊核心要角,認定許津溶知情、授意或容許楊男進行賄選,今年5月一審判決許津溶當選無效。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證據足以認定許津溶知情、授意或容許楊男賄選,因此駁回上訴,判決當選無效定讞。許津溶在2014年當選第18屆縣議員時,也因樁腳賄選遭判決當選無效,已連兩屆遭判決當選無效解職。(編輯:卞金峰)10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