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運股》GPO委製船爆虧密賠?台船:減損均依規認列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針對有媒體指出,台船(2208)承接新加坡GPO(GREENLAND PETROLEUM OPERATION)公司委託生產製造四艘特殊舉重船,傳因工程瑕疵賠償高達上億元。台船駁斥指出,該案雖有虧損,但主要虧損原因為延遲交船與受新冠疫情影響所衍生成本增加,以及匯率造成的匯損所致。所有相關修約細節與風險利弊及收支也於董事會做詳細報告與充分討論,董事會會議紀錄均依規定於會後陳送經濟部核備,並無秘密認賠了事。

台船從2014年以來承接新加坡GPO委託生產製造四艘特殊舉重船,2017年開始交船,已陸續交船三艘,第四艘剛命名,台船因管理疏失,出現工程瑕疵,船東要求付款時折價,傳出台船理虧,與新加坡船東達成協議,損失高達上億元鉅額賠償。

台船表示,新船建造時程約需2~5年,因市場變化,造船界經常有船東公司因財務出現問題,或經濟不景氣,船東想要棄單,調降合約金額等動作,台船為避免棄單後雙方均重創,並基於以客為尊服務船東精神,引導雙方朝商業溝通談判解決,創造雙贏局面仍屬正常運作方式。

該系列船主要功能為載運海上大型鑽油平台及等設備的特殊半潛式重貨載運輪,因油價由每桶90~110美元崩跌至每桶70美元以下,海上油氣業務急遽衰退且預估短期油價回穩復甦不易,船東因此於5年前提出與台船研商延遲交船合約修訂與商務談判。該案雖有虧損,但主要虧損原因為延遲交船與受新冠疫情影響所衍生成本增加,以及匯率由當初訂約台幣兌美元匯率約32元,升至28元以下所造成的匯損。

台船指出,公司為上市公司,相關財務報告依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編製,並經外部會計師稽核簽證。每月財務報表及各業務收支執行進度,均按證交所與金管會規定,若有少收減損,必須於事實發現時即提列與反應,該系列的主要減損均依規定完成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