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再槓金管會 為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配售案狀告證期局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今 (11) 日前往台北行政法院狀告金管會證期局,他痛批金管會明知街口投信和街口託付寶是不同公司業務,卻仍開罰明顯不公平,因此向高等法院提訴願。街口投信也發聲明表示,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時,符合「公平待客原則」。

胡亦嘉表示,關於街口投信於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177 號案件,有關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的追募配售公平性,要回溯到 2020 年 6 月間,該公司申請核准追加募集之際,即已擬定配售原則經金管會審核,明確規定依溢價比率,將額度按不同組合比例逐步釋出分配予自然人及主要參與券商和法人,於自然人申購人數超過可分配組數時,明訂採取抽籤方式公平分配,藉由前述機制減少基金溢價產生,同時維護自然人申購權利,並出具承諾書承諾本公司將修訂配售原則提報董事會,納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胡亦嘉強調,配售原則經金管會確認可行,並公告於該公司網站後,再依照當時金管會相關函令及擬定的配售原則,藉由配售予主要參與券商和法人為主、自然人為輔的方式,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的配售,並將追加募集組數之 40%、即 800 組配售額度,分配予自然人認購。

胡亦嘉進一步指出,2020 年 7 月至 9 月就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受處分期間,自然人的配售是採抽籤方式辦理,期間為維自然人權益及配售公平性,亦持續檢視實際配售流程、調整配售方式,但因為自然人的認購意願低、申購組數少,原先提供給自然人認購的 800 組中,最終完成繳款申購者只有 483 組。該公司已依配售原則釋出充足的配售額度予自然人,充分維護自然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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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嘉表示,街口投信董事會通過修正配售原則、納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並於同年 7 月 31 日公告至官網,另說明因自然人配售已分配完畢,即按規定結束自然人配售週期。

至於法人配售部分,原處分指摘街口投信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申購,未能公平分配。對此,街口投信表示,事實上,該公司已經釋出充分組數予自然人申購,但因為買氣低而未能完售,且自然人配售週期已結束,因此才將自然人無意願購買的剩餘組數改為洽參與券商和法人申購。再者,先後向街口申購取得街口布蘭特原油正 2 期貨 ETF 的參與券商和法人有近百家,並無僅限於少數特定人購買的情形。

胡亦嘉表示,「公平待客原則」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只適用於一般投資人,對於申購之自然人,該公司已依金管會確認可行之內部配售原則,保留充分組數公平分配給所有申購者,與法相符。對於申購的法人,因其專業性及磋商實力,得與該公司對等、相互協商申購的商業條件,自非屬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護對象,從而無公平待客原則的適用;何況,可以出售組數有限,不足以完全滿足所有法人需求,故基於與券商業務往來等商業因素考量,決定接受申購的對象,亦與金管會相關法令及公司內規相符。

街口投信強調,綜觀實際配售結果,該公司實已將本基金分散配售予近百家不同法人及諸多自然人,而無僅配售予特定對象,或就特定對象給予較優惠交易條件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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