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區塊鏈政策年終盤點:提出35項加密貨幣政策法案 對數位貨幣態度不明

隨著2021年即將進入尾聲,美國第117屆國會在2021年已提出了35項關於加密貨幣及區塊鏈政策的法案。其中,今年11月關於《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HR 3684)的通過,引起了極大的關注,而對於法案中加密條款的談論,也一直持續至今。

據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的區塊鏈方向的法案,主要圍繞三大方向,即加密貨幣監管、區塊鏈技術的應用以及央行數位貨幣(CBDC)。

具體來看,加密貨幣政策上,主要關注SEC和CFTC等監管機構,將如何監管加密貨幣和區塊鏈代幣。

首先是目前已通過的《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期初,法案中關於加密貨幣徵稅對象「經紀人」一詞的範圍備受爭議,包括比特幣礦工、軟硬體提供商等均可能成為徵稅的對象。

在該法案提出後不久,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Wyden和參議員Toomey,針對法案的加密貨幣稅收條款提交修正案。該修正案提議在加密「經紀人」定義中排除礦工和軟體開發商,但目前該修訂法案暫未通過。

眾議院通過的第二項重要法案是《消除創新障礙法案》(HR 1602),該法案得到了兩黨的支持。

據瞭解,該法案將建立一個SEC和CFTC之間的數位資產聯合工作組,該工作組的任務是起草政策建議,以改善美國目前的監管狀況,並鑒於加密產業的全球性質,將這些政策擴展到國際關係。目前該法案正在審議中。

針對日益嚴峻的勒索軟體問題及網路安全事件,美國議員提出了《贖金披露法案》及《制裁和阻止勒索軟體法案》兩項法案,旨在加強美國政府對網路犯罪企業運作方式的瞭解,並幫助官員對勒索軟體的威脅有一個更全面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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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仍在進行中的部分相關法案,其中包括《金融技術保護法》《數位資產市場結構和投資者保護法案》、《證券清晰法》、《2021年美國虛擬貨幣市場和監管競爭力法案》、《2021年虛擬貨幣消費者保護法》等。

在區塊鏈技術上,重點是如何在美國政府內部推廣區塊鏈技術,使其在其他經濟領域得到更廣泛的應用。

今年,議員已發起《2021區塊鏈促進法案》、《區塊鏈創新法案》、《2021區塊鏈技術協調法案》等相關法案。其中,《區塊鏈創新法案》將要求FTC編寫一份有關區塊鏈在消費者保護中的作用報告。

另有美國眾議院議員埃默(Tom Emmer)與索托(Darren Soto)重新引入了兩黨《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Blockchain Regulatory Certainty Act),以修正和完善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提議的有關區塊鏈指導方針。

在央行數位貨幣上,國會議員希爾(French Hill)與國會議員福斯特(Bill Foster)共同發起了《2021年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研究法案》,引導美國聯準會開始探索CBDC。

另外,還有兩黨法案《21世紀美元法案》被提出。

但對於數位貨幣,美國聯準會主席鮑爾(Jerome Powell)屢次表示,數位美元是一件慎重的事情,聯準會有義務瞭解數位美元面臨的技術挑戰,以及潛在的成本與收益,聯準會也有義務位於前沿位置。但這並不意味著聯準會要在數位貨幣領域如此著急。

本文為巴比特授權刊登,原文標題為「美國區塊鏈政策年終盤點:提出35項加密貨幣政策法案 對數字貨幣態度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