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非居住者薪資 留意扣繳率

基本工資明年調整,除影響勞健保給付外,也影響「非居住者」薪資扣繳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8日表示,雇主在每一課稅年度聘任在境內居住未滿183天、也就是「非居住」員工時,其薪資所得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適用6%扣繳率,超過者適用18%扣繳率。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因非居住者薪資適用6%或18%扣繳率的基準,是以基本工資的1.5倍來計算,因此薪資扣繳率原適用18%者,若明年因基本工資調整而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則可適用6%的扣繳率。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若甲員工為非居住者,今年、明年每月薪資均為36,000元,因未超過各年度基本工資的1.5倍,因此,扣繳率都是6%;如果今年、明年每月薪資均為40,000元,則因已超過基本工資的1.5倍,扣繳率則均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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