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公告禁樓梯間放鞋櫃 「抓到罰4萬」!他發文討拍遭打臉

儘管公寓大廈樓梯間應該是屬於公共空間,不宜放私人物品,然而仍有一些住戶因貪圖方便,將自家的鞋櫃、地墊放在樓梯間。有一名網友因看到自家大樓管委會貼出公告,要求住戶將放在門口樓梯間的鞋櫃、地墊清空,否則開罰「將是4萬起跳」,這篇公告令她感到不滿,拍下公告PO文質疑管委會「是否矯枉過正」?該貼文很快引來熱烈討論,但其他網友都不認同原PO的說詞,表示將鞋櫃或地墊放在樓梯間不僅自私,還會影響消防安全,一致支持管委會的作法。

該名網友住在高雄,於12月1日時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並附上她翻拍的公告,公告中明確要求住戶不得將鞋櫃、腳墊、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門口樓梯間,還放上清理前與清理後的照片作為示範法規標準範例,並以紅字標註:「若有開罰就是4萬起跳!」該名網友表示,日前高雄某老舊大樓大火事件引發各界關注,認為管委會是受此事件影響才貼出這張公告,但她並不認同:「我想問這會不會矯枉過正?阻礙逃生?上圖看起來沒有阻礙逃生空間啊?但拖鞋、地墊這也會阻礙逃生?罰四萬?全台灣別的地方有這樣嗎?我真的要無言了!」

▼(圖/翻攝自「爆怨公社」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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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貼文發出後,引來許多網友熱烈回應,但大多數網友的意見都是打臉原PO:「我新北的,我們這棟也被一戶一戶拍照貼電梯公告,跟妳情形一樣!」、「話說我們隔壁鞋櫃三個塞好塞滿,逃生梯電燈開關還藏在鞋櫃後面,我們也打算檢舉了!」、「臭鞋子放自己家好嗎?矯枉過正?還為所欲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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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原PO質疑拖鞋、地墊怎麼會阻礙逃生?網友們也進一步解釋:「火災發生時,任何一點的障礙物品,會變成要你命的關鍵,所以為了自己及他人生命著想,請勿留下任何會讓你生命受威脅的事物在公共安全通道上。」、「真要講逃生,地墊有可能阻礙喔!你不能保證每一家住戶買的地墊防滑,如果又遇到那種逃生起來用衝的,踩到滑倒可能會更嚴重」之後更釣出專業消防員留言:「妳可以試試看矇著眼,隨意走在這種環境,看會不會跌倒或是撞翻東西。這就是消防員救災的日常,濃煙讓我們什麼都看不見,只能摸著牆壁前進。妳擺的任何東西都可能是阻礙救援的障礙物,也可能是你慌亂逃生時的催命符。」

而該張公告上所寫的「開罰4萬起跳」,也是於法有據。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隔間、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堆置雜物。經制止而不遵從者,除可依法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還能連續開罰。若已造成他人跌倒受傷,不僅可能觸犯「過失傷害罪」背負民、刑事責任,萬一遇到災害時,涉及妨礙人員逃生避難及影響消防救災者,還會依公共危險相關責任依法究處,不可不慎。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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