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等3航空協議票價 公平會罰340萬嚇阻聯合行為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2021年06月16日電)立榮航空、華信航空與遠東航空聚會時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儘管最後沒有落實,公平會表示,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構成聯合行為,對3家業者共開罰新台幣340萬元給予警告,也呼籲業界勿踩紅線。

公平會表示,108年間,立榮航空、華信航空以及遠東航空在同業聚會時,聯合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2度透過同業見面的機會,討論並達成「108年4月起維持票價」及「108年第3季團體機票不要低於去年」的共識。

雖然3家業者都表示,只是隨口允諾或是附和,實際票價仍依照市場供需決定,不過公平會調查發現,參與會面的航空公司代表都是負責票價擬訂或是決策的人員,即使只是對於票價討論的「同意」或是「附和」行為,都足以使108年國內機票價格朝向「避免降價」或是「維持」的方向研擬,進而造成國內航空業者都維持票價、不降價的共同行為。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作出決定,認定立榮、華信及遠東航空協議國內線機票價格的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分別對立榮、華信與遠東航空處以160萬元、95萬元以及85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3家業者有想法跟意圖,也有共識,儘管最終沒有落實,開會過程討論的行為本身就是聯合行為,事後有沒有把合意落實,並不影響聯合行為成立。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108年與此案相關的「台北、台中、高雄至澎湖」、「台北、台中、高雄至金門」,以及「台北至台東」等7條航線中,都是由立榮、華信以及遠東航空,或其中2家航空公司經營,也就是這3家航空公司在國內7條航線的市占率加總為100%。

這3家航空公司上述對於機票價格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的行為,使消費者無法再透過事業間的競爭行為,取得更加優惠的價格。公平會因此認為,這3家航空公司的合意行為已足以影響這些航線的市場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有關聯合行為的禁制規定。

陳志民補充,其實公平會已經考量業者沒有實際落實,酌減罰鍰金額,也希望這次決議有嚇阻效果;同業確實可能聚在一起討論產業發展,但價格是高度敏感資訊,業者要很小心,不要去踩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