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高層睡人妻】不倫戀曝光 被動元件大廠人資長拐人妻不起訴

北檢認為,王女是因家暴自願離家,王夫葉義英和誘罪證據不足,不起訴。(翻攝畫面)
北檢認為,王女是因家暴自願離家,王夫葉義英和誘罪證據不足,不起訴。(翻攝畫面)

曾在全球第3大被動元件廠「國巨公司」擔任人資長的葉義英,與已婚、有兒女的假髮公司王姓女總座發生不倫之戀,姦情敗露後,王女遭家暴而出走,王夫憤而控告葉男和誘罪;全案偵結,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葉男雖然罔顧社會道德,追求有夫之婦,但她是自願的,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但葉男也因此付出代價,丟了工作。

起訴書指出,在國巨公司擔任人資長的葉義英(56歲)2017年4月因為向40出頭的王女購買假髮,驚為天人,展開猛烈追求,一開始王女甚至笑著告訴丈夫:「有個快60歲的老男人在追我,到底是什麼心態?」王夫當時不以為意,還笑著罵道:「老色鬼」。

沒想到這老色鬼多金、溫柔,他多次在國巨新店區寶橋路的企業總部辦公室,或自家住處,傳送訊息給王女噓寒問暖:「下班了嗎」、「我在附近」、「送你回家」、「那天剛好在附近,又下雨,也想讓你坐一下我的新車」;烈女怕纏夫,女總座終於動心,坐上他的豪華轎車,前往陽明山一同泡湯。

2人發生不倫戀之後,王女不願與丈夫同房,老公覺得怪異,再三追問後,妻子才坦承與葉義英一同去陽明山泡湯並發生性關係,事後王女丈夫曾把葉義英打了一頓,而葉男自知理虧,也寫切結書承諾不再主動與王婦往來。

不料,葉男才切結不再糾纏人妻,3天後,心已經不在家庭的王女,竟然離家出走,音訊杳然,王夫向媒體投訴,溫情喊話,希望愛妻早日歸來,同時,因為「妨害家庭」除罪化,王女丈夫因此對葉男提起「刑法」第240條第2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同法第243條「使被誘人隱避」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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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控訴葉男誘拐其妻離家,並提供金援,將她藏在南港科技園區的商業大樓或是宜蘭礁溪的民宅內,使她與家人斷絕聯絡,葉男則否認誘拐王婦,他辯稱當初在陽明山泡湯後同宿,係一時意亂情迷才有肉體接觸,但因為太緊張,硬不起來,所以沒有性器官接觸;至於王女離家出走,是因為她遭到丈夫家暴,葉男基於朋友道義,幫忙負擔外宿費用,沒想要破壞其家庭。

王女也證稱,係遭家暴而離家,並非葉男誘拐,至於2人外遇關係,她的供詞跟葉男一樣,都說因為葉男不舉,並沒有接觸、插入。

檢方認為,葉男僅因妻小長居國外,為排遣寂寞,竟仗恃多金,以死纏爛打之手法追求已婚的王姓人妻,進而發生性關係,造成王女家庭破碎,甚至引發王夫毆妻暴行,其為逞一己私慾,罔顧社會道德,實屬不該,但從相關事證來看,王女脫離家庭是為了逃避丈夫的家暴,不能因葉男有提供金援就認定涉犯和誘罪,因此對葉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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