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惡意逼車罰則擬加重 林佳龍:應視為全民公敵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交通部預算,立委指出近日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情形頻傳,嚴重影響用路人通行安全,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預算10分之1,提出如何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時要求交通部修法加重罰則。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支持,更強調逼車行為應被視為全民公敵。 立委李昆澤說,交通部110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3億0038萬7千元,其用途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促進交通安全之相關作為,但近日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情形頻傳,嚴重影響用路人通行安全。交通部應針對相關行為研議加強改善之作為,因此交通部110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2億7954萬5千元,應予凍結1/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事如何改善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及相關法制教育之加強宣導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交通部統計,2017年至2019年間,逼車有807件、擋車1450件。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逼車),或遇非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餘車道中暫停(擋車),處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牌照3個月;若駕駛因而肇事則吊銷駕照。 林佳龍回應,車輛在路上就像是武器,國內生命教育必須要落實,不然人的駕駛行為還是會像這樣逼車,不只發生事故,還可能產生連鎖反應,傷到第三人。他認為,逼車應該被視為全民公敵,支持嚴懲,刑罰上法官或許有不同的見解,但在「道交條例」上,交通部會研議加強罰則。(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