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中零股交易系列報導三》盤後零股交易 仍維持運作

為使零股交易更活絡,台灣證交所公告,自109年10月26日起,投資人將可於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而既有盤後零股交易仍依現行機制維持運作。

◎「盤中」VS.「盤後」零股交易買賣成交優先順序

買賣申報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1:30,於上午9:10第一次撮合,之後每3分鐘以集合競價撮合,依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原則成交(第一次撮合,同價格以電腦隨機排序成交)。

盤後零股交易時段屆時仍維持現行運作方式,委託時間為下午1:40至2:30,下午2:30以集合競價撮合,依價格優先,同價格以電腦隨機排序成交。

◎「盤中」VS.「盤後」零股交易資訊揭示

收受買賣申報期間實施試算行情資訊揭露,即自上午9:00起第一次揭示,其後每隔10秒試算撮合後,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及最佳五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至下午1:30止。

盤後零股交易則於買賣申報期間最後5分鐘(14:25至14:30),約每30秒揭露試算之最佳1檔買賣價格。

◎「盤中」VS.「盤後」零股交易之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為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致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盤中零股交易實施價格穩定措施,自第一次撮合成交後至下午1:20,如每次撮合前經試算成交價格漲跌超逾前一次成交價格之上下3.5%時,即對當次撮合延緩2分鐘,並繼續接受買賣申報之輸入、取消及變更,俟延緩撮合時間終了後依序撮合成交。

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每10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另盤後零股僅撮合一次,故無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盤中」VS.「盤後」零股交易之預收款券

預收款券方式與普通交易相同,處置有價證券(處以預收款券者)及變更交易方法之有價證券,併同普通交易之委託進行預收款券。盤後零股交易則維持現行運作方式。

處置有價證券(處以預收款券者),須併同普通交易之委託進行預收款券,至變更交易方法之有價證券,為避免影響既有作業,維持盤後零股交易不預收款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