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輸美轎車胎被課徵反傾銷稅 南港101.84%最高

【時報-台北電】美國商務部24日宣布對台灣、南韓、越南及泰國等四地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終判結果出爐。台灣輪胎業者中,正新(2105)終判反傾銷稅20.04%,均低於初判52.42%,及初判修正後的33.33%,是台灣輪胎廠中取得反傾銷稅最低稅率的業者。反觀,南港輪胎(2101)終判反傾銷稅率101.84%,高於原初判稅率98.44%。 其餘台灣輪胎業者,包括建大(2106)、泰豐(2102),及華豐(2109)等多家輪胎廠,24日被終判反傾銷稅率84.75%。

正新副總羅永勵表示,公司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的轎車胎與輕卡車胎,均以台灣廠跟泰國廠為出口地,品牌為瑪吉斯(MAXXIS)輪胎,每年出口條數約100萬條,其中,台灣40萬條,泰國60萬條,上述輪胎輸美的總金額,約占集團營收2%以下。

羅永勵說,美方終判公司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被課徵反傾銷稅率20.04%,讓公司輸美轎車胎(含輕卡車胎)的競爭力,處於較佳的位置。至於美方的反傾銷稅率,將從今年初始追溯調整,明年會進行複查。

正新副總李宏格透露,正新旗下台灣廠去年底第一次被美方初判課徵轎車胎(含輕卡車胎)反傾銷稅率52.42%,但經公司極力爭取後,美方同意修正降至33.33%,美國商務部24日公告終判結果,針對產品認定項目及計算錯誤等內容再做修正,讓正新台灣廠被課徵反傾銷稅率,再降為20.04%。

李宏格認為,正新泰國廠被美方終判課徵反傾銷稅率,由原先的16.66%,再提高至17.08%,略低於台灣廠20.04%。在美方反傾銷稅率初判後,正新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改盡量從泰國廠出貨,台灣廠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改外銷至紐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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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美方24日終判結果後,台灣製及泰國製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被課徵反傾銷稅率差距不大,因此,台灣廠與泰國廠生產轎車胎(含輕卡車胎),都會出口至美國。

美方針對越南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終判結果,包括建大、大陸賽輪、日本的普利司通、東洋輪胎,及韓國錦湖輪胎旗下越南廠的反傾銷稅率,都掛零,其他越南輪胎廠,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終判結果的反傾銷稅率22.27%。

至於越南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反補貼稅24日終判結果,分別為建大6.46%、大陸賽輪3.23%,及南韓錦湖輪胎7.79%。建大發言人劉桂君表示,集團今後輸美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改由越南廠出貨因應,並將按照公司既定擴產計畫,提升越南廠的轎車胎(含輕卡車胎)日產能,以因應美國這次祭出轎車胎(含輕卡車胎)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的「雙反案」。(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劉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