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日亞控告日商IPF販售產品,含有隆達(3698)共同研發之侵權LED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下稱「日亞」)於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汽車售後市場的零件經銷商IPF株式會社(下稱「IPF」)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日亞於主張的侵權物為LED頭燈燈泡(產品型號:301HLB2),其裝載IPF與隆達(3698)開發之LED產品,日亞主張該LED產品侵害其在日本所取得之LED封裝結構專利JP5526782。

日亞指出,上述專利所涉技術係使用在高功率LED領域之重要科技;日亞於台灣、美國、中國、南韓、德國、英國、法國、荷蘭、義大利、俄羅斯與印度均擁有相關專利,基於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將在適當且必要時,於任何國家對侵權人採取措施。

達隆回應,公司向來尊重智慧財產權,關於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的LED頭燈燈泡爭訟案件,尚未收到本件訴訟文件,相關細節無法評論,將持續密切注意本件訴訟發展,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協助客戶為必要的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