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官田鋼:無需承受明棋4.8億債務

【時報-台北電】台南「東方巨人」明棋商場大樓買賣爭議,雙方隔空交火,官田鋼強調,該公司買的是股權,並非大樓資產,不須承擔4.8億元債務。官田鋼指出,已收到法院執行明棋資產拍賣通知,將於9月23日舉行第一次拍賣,待拍賣完成,將依法追償及追訴法律責任。 對於此一交易引爆的「履約保證」問題,及官田鋼簽訂屢約保證時是否有經董事會同意?對此官田鋼表示,該筆交易案完全授權董事長決定,只要董事長同意即可,沒有履約保證和背信罪之虞。 針對官田鋼拒不承受4.8億元債務議題,官田鋼提出說明表示,官田鋼於107年8月7日與明棋公司實際負責人曾忠信最後洽談交易細節時,曾忠信、代表人周美靜及擔任仲介的建築師楊明仁對明棋商場大樓面積陳述不一,官田鋼名譽董事長陳協同果斷將該交易變更為股權買賣! 雙方議訂明棋商場大樓資產價值為6.2億,明棋對銀行抵押債務4.8億,該公司淨資產為1.4億,每股淨值12.7元,官田鋼以7,700萬元向曾忠信承購明棋605萬股,占明棋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5%,另由關係企業保利都承接45%股份,雙方簽訂持股轉讓契約書。官田鋼認為,公司只需承受股權交易的7,700萬元部份,至於4.8億債務是明棋的債務,官田鋼不需負責。 至於6.2億的交易,為何官田鋼財報自始至終不揭露,官田鋼回應說,依持股轉讓契約書及增補契約,明棋應交付各類文件資料、權狀、圖說及財務表冊,並調整至雙方可認可範圍,且經會計師簽證。惟曾忠信、周美靜卻未依約交付明棋公司財務報表、帳冊、原始會計憑證、資產負債表及土地所有權狀,官田鋼為公開發行公司,既取得明棋公司逾50%股份,依法需合併編製財務報表;但官田鋼既未取得明棋由會計師簽核的財務報表及原始會計憑證,即無法合併報編送會計師簽證,即使送會計師也可能遭拒簽或簽註保留意見,如此官田鋼有下市之虞,對官田鋼股東權益傷害甚大,因此官田鋼才以不低於原始購入價格出讓36%股份給非關係人許明德、胡君豪,將股權降到20%以下,如此就不必揭露財報,該處分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查無不法。 另對於官田鋼新團隊取得明棋後卻不繳納本息,導致明棋資產將遭拍賣,官田鋼則表示,該公司取得明棋後有按時繳納本息,至於明棋資產將遭拍賣,主要是另三戶住家部分所有權變動,應償還銀行借款7,770萬並須辦理分戶塗銷,但曾忠信等人卻沒有辦理塗銷,才會遭法院拍賣。(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憲祥/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