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股》太景新藥14.3億 賣斷予浙江醫藥

【時報-台北電】太景*-KY(4157)30日公告,該公司研發的抗生素奈諾沙星中國市場權利,將以4,500~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2.9億~14.3億元)賣斷予浙江醫藥,價金及里程碑分階段於2021~2022年支付。

該案是由太景子公司太景生技與太景醫藥研發(北京)公司,與中國大陸合作夥伴浙江醫藥簽訂抗生素奈諾沙星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合約。

此次合約金總額為4,500~5,000萬美元,價金付款結點為簽約、中國大陸地區專利權移轉完成,及浙藥取得靜脈輸液MAH;里程碑款則視專利延長核准結果,於核准後支付。該合約將待雙方主管機關審核與浙江醫藥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太景表示,因應中國大陸於去年3月公告實施新版《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MAH)制度,及其對藥品安全及品質管理等完整生命週期內承擔主要責任。新版法規中亦規範,在聯合申請案件中,仍必須推舉其中一方作為持有人登記,無法共同持有。因此,經雙方共商決定由浙藥擔任奈諾沙星於中國大陸市場上市許可人。(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