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磊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08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07)漢磊-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八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9/03/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8/06/12
3.變動原因: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
(二)本公司於108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將於109年06月11日屆滿一年,因辦理期限將屆,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之計畫。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