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福源:碳權要有標竿 交易才有所據

「碳權交易」近期引發熱議,對此,台化董事長洪福源表示,不論碳關稅、碳稅或是碳權交易平台,都是貫徹碳中和的工具,能否確實發揮效益的關鍵,在於「標竿」的確定。

具體而言,即要有一碳排、碳中和的改善基準,符合者可多減免或有其他獎勵;反之,落在標竿之下的企業,就必須面對處罰等督促要求。例如,符合優異標竿企業可賣出碳權,標竿水準以下企業,就只能買碳權。

洪福源透露,大陸近年針對發電公司(因多屬國營)試行碳權機制。當優異企業便得到政府補助經費,甚至可透過賣出碳權增添獲利。台化大陸廠過去有二次因效應達標竿之上,獲得正向獎勵機制。

他還說,現階段市場廣泛熱議的「碳權」就是「排碳的權利」,終極目標就是邁向「碳中和」,包括碳稅、碳關稅或碳費等,都是希望藉由「將碳排放貼上價格」的原理,提供企業經濟上的誘因,進而達到實質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這個概念也是目前國際公認最有效的減碳工具。

洪福源指出,達成終極目標「碳中和」的路徑,可從積極性、消極性兩方面進行解釋。積極性就是企業主動在營運面降低碳排放等策略;如同貫徹碳中和目標,台化計劃投資額提高至185億元,並加碼綠能建置。但究竟2030年後,該怎麼走下一步,確實在技術上是很大的挑戰。

當企業透過技術升級等措施積極主動減排到一上限,剩下距離碳中和目標的額度,就是碳關稅、碳權或是碳稅等手段,其中又以碳稅是最消極的。

洪福源強調,不論碳稅、碳權或碳關稅都要有「標竿」,交易才有所依據,想介入的產業才可以做;儘管台灣現在碳權已有平台,但還是很空泛。過去台灣在碳權方面,無論企業減排的改善效應如何,都根據碳排放給予徵收費用,這是消極的機制,因當企業改革到了一瓶頸,就可能直接放棄,對大環境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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