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夜間喧嘩擾鄰 宜蘭縣府公告管制事項

民宿夜間喧嘩擾鄰,宜蘭縣政府公告管制事項。(記者董秀雲攝)
民宿夜間喧嘩擾鄰,宜蘭縣政府公告管制事項。(記者董秀雲攝)

▲民宿夜間喧嘩擾鄰,宜蘭縣政府公告管制事項。(記者董秀雲攝)

對於近年發生民宿擾鄰事件,甚至衍生潑漆糾紛。縣府工旅處表示:為兼顧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避免民宿喧嘩、烤肉、使用卡拉ok及喇叭等擴音設備造成擾鄰,縣府首先從申請的源頭進行管理,於一O八年九月十二日依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並於一一O年一月二十日辦理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並訂有罰則避免民宿取得登記證後之擾鄰行為,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最嚴重甚至廢止該民宿之登記證。工旅處強調,處罰並不是目的。期待透過此次公告,讓民宿經營回歸以里鄰生活特色待客的初衷,建立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之間的平衡點。

縣府工旅處表示:考量消費者及鄰近住戶的居住環境及安全,申請民宿登記者,倘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應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且區分所有權人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同時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從一O八年九月十二日至今,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而取得登記證之民宿大約有八十七間。縣府於一一O年一月二十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並訂有罰則,是為進一步避免民宿取得登記證後之擾鄰行為。

縣府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與民宿管理辦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一一O年一月二十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其主要內容如下: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之民宿,每日夜間十點至翌日上午八點,禁止喧嘩、烤肉、使用卡拉ok及喇叭等擴音設備,並須於住宿須知內載明。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至於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取得登記證之民宿,倘日後因違反該公告,裁處確定在案達二次以上,並經社區管理委員會或該排連棟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同時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不同意該民宿繼續經營,縣府將廢止該民宿之登記證。

工旅處強調,處罰並不是目的。期待透過此次公告,讓民宿經營回歸以里鄰生活特色待客的初衷,建立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之間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