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崴擬發行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計30億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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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2)正崴-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8年3月2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30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8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強化財務結構。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本公司債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聯合保證銀行,依簽訂之聯合委任保證合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合約提供保證。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發行條件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決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