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洗發票」套利 研議小額消費不給獎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近期網路爆料,有名高雄男子近2個月以每天到超商、大賣場購買1至2元塑膠袋的方式「洗發票」,共拿到4,600張小額發票,最後竟對中30張,獲得獎金8,400元,消息一出引發熱議。雖然財政部第一時間解釋,除非消費者有詐欺意圖,否則無法可管,但為避免取巧行為影響一般消費者權益,決定將研議「一定金額以下的小額消費」,不予給獎的可行性。

此事件高雄國稅局已掌握情形,也請當事者到局說明,只是該名男子主張有交易事實,因此還是應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國稅局將蒐集事證,若有不法狀況,再會追回獎金並究責。

財政部表示,對民眾「洗發票」行為,現階段確實無法可管,除非是像買10元的商品,卻要店家開立10張1元的發票,才能證明消費者有詐欺意圖,不過經過此事件後,已決定將研議「一定金額以下的小額消費」,不予給獎的可行性。

事實上,過去台中也曾發生有手機充電業者,提供「充電1分鐘收1元」服務,因此有消費者在儲值200元後,刻意按200次螢幕,機器便開出200張發票,後來該店家經過國稅局派員輔導後,已經修改為低消10元,並未祭出任何罰單。

財政部指出,為推廣使用雲端發票,現在加開專屬獎,中獎率確實較高,但目前觀察藉此「洗發票」非普遍現象。至於統一發票中獎率會依據六獎增開組數的不同而有差異,平均落在千分之5至千分之7左右。而此事件該男子對中8,400元,若以中獎率來看,其實並未高於平均值,但透過「小額」、「多次」方式「洗發票」,其實不符合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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