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金若換股併 金管會:新發普通股最好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若要換股合併,金管會要求新發普通股最佳。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及銀行局長莊琇媛17日都強調,兩家金控應尚未實際洽談合併,因此仍未到需跟金管會溝通的階段,若金控未來要換股合併,最好是新發普通股,不要摻雜太多的具負債性質的「特別股」。

新光金董事林伯翰透露,台新金五度去函新光金邀約洽談合併,去年10月7日更提出「合併意向書」,開出1股新光金換0.584股台新金的換股合併。

黃天牧強調,金管會對此案「保持中立」,現只是新光金股東會改選董事,不是談合併,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也未私下跟金管會談過合併,金管會在未成事實前都不會評論。莊琇媛則指出,台新金提意向書前或後,沒有到金管會溝通過,目前看起來意向書只是台新金單方面的想法。去年新光金董事會有提研議併購可行性,並成立小組研究,併購潛在對象中有台新金,金管會也僅有收到董事會的會議紀錄。

莊琇媛說明,金管會不知道有意向書,第一,若合意併購會先來金管會溝通,第二,若是非合意併購要符合規定,也要來金管會報告,若無疑義就送件申請。若是台新金與新光金合意併購,應一起到金管會溝通,非合意併購是在市場收購,要符合財務比率、國際據點等四條件。銀行局分析台新金去年財務比例應有達到標準,但今年如果要做,應該要看最近一季或最近半年的財務狀況。且不是達到四條件就可獲准,還要看其提出的資金來源、併購計畫,確保未來三年能買到100%。

針對台新金承諾合併後增資新光金200億元?莊琇媛直言:「哪裡來的200億元?」不知道台新金增資來源怎麼來的,若是普通股也要有人認購,藉由募集資金對外發新股,會希望普通股比率高為主,特別股具負債性質,不是主要資本支撐。

台新金與新光金17日接連發重訊。台新金指出,因合併案涉及公司、員工、客戶及股東權益,須經董事會、股東會及主管機關審查等法定程序,呼籲各界對此議題應謹言慎行,以免擾亂金融市場,也呼籲投資大眾勿遭不正確或不完整訊息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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