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福股東會解任剛選任董事如兒戲 此風不可長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022年7月1日電)投保中心今天表示,中福公司 (1435) 股東會所涉及經營權之爭,實已到惡性競爭、目無法紀地步,同一場股東會剛選任董事旋即進行解任,如同兒戲;上述做法不僅涉及適法性爭議,此等股東會亂象恐損及公司治理形象與發展。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透過新聞稿指出,中福公司股東常會議案原定於全面改選董事後旋即進行決議解任董事案,其涉及適法性爭議,嚴正表達此風實不可長。

中福公司6月30日股東常會原定進行董事全面改選,經營權競爭的雙方並透過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的少數股東提案權,擬於討論事項中針對他方於改選前共計7席董事相互提案解任,本次股東會改選後旋即進行解任董事議案。

投保中心說明,雖本次中福股東會因未達過半法定出席股數,無法進行改選及就解任案進行決議,僅就承認案及部分討論案等做成假決議,並預訂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開股東會,但就股東會原定改選後即進行解任議案的適法性、妥適性均有重大爭議,乃嚴正表達意見,認為此風不可長。

投保中心特別提醒中福公司,本次股東會全面改選案及解任案均無假決議的適用,依法也不能於下次股東會再行提出表決,要求公司注意遵法處理。

投保中心表示,原定該等解任議案若係解任原任董事者,一旦經全面改選後其原任董事依法即行解任,並無實益;若是要解任新當選者,但尚未選出的董事如何預先提案對其解任,不但妥適性不足,其適法性也有高度爭議。

投保中心強調,上述情況尤其對少數股東甫透過累積投票選出的董事,將可能旋即被具有多數股權者透過特別決議予以解任,實已違反累積投票制保障少數股東權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