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擬對董座提裁判解任訴訟 大同:將依法抗辯

投保中心今 (6) 日表示,大同 (2371-TW) 董事長林郭文艷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之情事,決議通過向法院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對此,大同晚間公告,此案顯有誤會、深表遺憾,若投保中心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屆時依法抗辯。

大同公告,對於投保中心通過對林郭文艷提裁判解任訴訟,公司深表遺憾,相信司法最終能釐清爭議,公司訴諸法律,還公司與董事長清白。

大同重申,今年股東會,依據企業併購法規定,任何人單獨或共同基於併購目的,取得公司超過 10% 股份,應於取得後 10 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併購目的,如有變動應隨時補正,否則超過部分皆無表決權。

大同強調,股東羅得、三雅及競殿公司,在 108 年兩次申報書中,均無勾選按照企業併購法申報,亦未表明併購目的,加上王光祥、林宏信、楊榮光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宣示共同併購大同之目的,違法事實具體明確。

大同表示,一切遵守國家法律、公司章程與相關規定,且大同公司為保障其他合法股東權益,因此採取措施依法有據,另外,關於股東與公司間表決權之爭議,可循司法處理,最終,應有司法判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