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江蘇台商沒染疫 莊人祥:有3人檢體發生錯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先前一名確診案530江蘇台商第一次檢驗為強陽性,後來多次採檢都是陰性,經由採檢、送驗、實驗室流程調查結果,案530的唾液檢體,應為同日自法國入境的案536檢體,過DNA比對才發現檢體錯置。發言人莊人祥晚間也補充說,目前有3人檢體發生錯置,不過重新檢驗後,僅1人呈現陽性。

指揮中心19日由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召開記者會時,他提到從法國入境的台灣籍男子案536之所以被發現確診,是與上週確診的江蘇台商案530有關。羅一鈞解釋,後續因台商多次採檢變陰性、在中國的接觸者也都為陰性,對岸提出質疑,我方再將同一天採檢的檢體重驗,因而驗出案536。

陳時中今天說明,案530於機場之深喉唾液檢體為COVID-19病毒強陽性,但隔日採檢之檢體為陰性,且後續採檢的上呼吸道檢體同為陰性,抗體也為陰性,為罕見病程表現。因此疾管署於10月15日主動啟動採檢送驗與檢驗流程調查,以了解其病程表現,並進一步釐清各種可能性,包含專案採檢與案530同日(10月11日)入境並於機場採檢之所有個案,以及同日於指定機構實驗室檢驗之所有個案,共計30名。其中僅有1名個案(案536)於10月16日二採結果為陽性。

陳時中指出,案530的唾液檢體經人體核酸(DNA)鑑定比對,實為案536檢體,判定檢體有錯置情形。調查結果顯示,應於實驗室中,因應不同檢驗儀器適用不同檢體管,需人工作業及轉置檢體造成錯置。經檢討流程,COVID-19檢驗網將建置進一步防錯機制;鼓勵檢驗機構增加實驗室人力,強化實驗步驟中檢體比對;並積極引入自動化程度高之核酸檢驗機型,以減少人工手寫標號、轉管步驟。

有關錯置情形,莊人祥補充說,案530檢驗時是驗到案536檢體,而案536檢體錯置成另外一位民眾檢體,但這位民眾檢測也是陰性。他解釋,3人是同一批檢驗,除了案536有重新檢驗外,其餘2人也有進行檢驗,僅1位呈現陽性,總計3人檢體發生錯置。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