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憲法法院: 德情報機構不能在海外隨意監視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聯邦情報局(BND)在從事監控和情報工作時,須遵守德國基本法,無論是在德國還是在海外。德國憲法法院本周二(5月19日)裁定,德國聯邦情報局在海外的監控行為,部分違反了憲法。

數名外國記者、德國記者工會和記者無國界組織對聯邦情報法律2017年的最新修正提出了挑戰。該法律規定德國情報機構在國外的行動範圍,也就是哪些能做和哪些不能做。

該法律2017年的修正版讓聯邦情報局一直在做的這件事情合法化,也就是可以監視世界上任何地方的通訊,無論被監視者是否構成嫌疑。

在今年1月的一次聽證會上,德國總理府部長布勞恩(Helge Braun)辯稱,監視通訊對防止德國駐外軍隊遭受攻擊至關重要。他說,聯邦情報法包含采取"全面保護和控制措施"的特別權力。

法律爭議的關鍵問題是,德國憲法(即《基本法》)規定的權利保護是否也涵蓋其他國家的公民。該憲法保障人權--包括第10條規定的對公民書信、郵政和電訊隱私的保護。

德國憲法法院現在的裁決表示,《基本法》也保護非德籍公民的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並表示德國政府要在2021年年底前修正聯邦情報法律。

作者: Ben K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