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炸死的懷孕母象,到捕獸鋏下的獼猴母子,農損與動保之間如何平衡?

文:王子凡(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在今(2020)年五月,印度喀拉拉邦(Kerala)發生懷孕母象遭餵食塞滿鞭炮的鳳梨,造成其口腔重創,下顎受損,最後不幸死於寂靜谷國家公園,當局已於6月24日逮捕三名涉嫌男子。此次事件除了引起印度人民的憤怒及各地動保人士的關注,也再次掀起了人們對於野生動物保育議題的討論。

人類與野生動物的紛爭從未停止,隨著氣候變遷與棲息地的改變,野生動物與人類的環境分界日漸模糊。人口激增、土地利用的擴展、環保意識抬頭及保育觀念的提升,使人與動物的衝突趨勢日益複雜。

不僅印度,台灣的野生動物同樣遭受生存威脅

什麼是鳳梨炸彈?鳳梨炸彈原為印度農民的防農害手段。在部份印度地區,農民會將鞭炮塞於鳳梨或蔗糖內,其目的是遏止野豬對於農作物的損害。當野豬於田地附近食用之後,將會導致口腔受損甚至當場死亡。然而鳳梨炸彈除了用於獵殺野豬,也威脅到其他野生動物的性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其實同樣可能造成動物巨大傷害的防農害手段,也存在於台灣。為了確保農作物不受台灣獼猴的侵害,部份地區的人會放置對於野生動物具有極大殺傷力的驅逐陷阱──捕獸鋏。

被捕獸鋏傷害的動物往往非死即殘,而倖存的動物們多半缺少完整的軀體,失去生存的本能,也加速走向死亡。2019年年底,新北三峽地區一對獼猴母子誤入果園捕獸鋏陷阱,雙雙被捕獸鋏夾住,動彈不得。經過動物救援人士營救,才順利將獼猴母子從樹上移往醫院搶救。但虛弱的小猴仍在送醫途中不幸死亡,斷送一條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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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訂定《野生動物保育法》來保障野生動物,不得任意獵捕、宰殺台灣獼猴,若違法將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而《動物保護法》第14-1條「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第14-2條「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也明確指出不得任意使用捕獸鋏之規定。

再者,如果覺得野生動物的存在干擾到人類的生活,是否應該使用人道的方法解決?而不是用如此殘忍如同處刑一般的手段。動物應有絕對的權力享受在自然的生活,而人類應該保護自然並尊重野生動物。

平衡保育及農損,「電圍網」是可行的解方

隨著政府立法及社會的努力,對於台灣獼猴的保育觀念逐漸普及。十二年國教政策當中,總綱包含「環境教育」、「生命教育」及「品德教育」等議題,搭配動保法4-1條「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之教育及學習,以提升國民動物保護知識」,教育未來世代尊重自然生命及環境保育的重要性。而台灣獼猴吱吱黨、猴友善農業等民間團體,也致力於達成人猴和平共處。

然而另一方面,卻也因為保育觀念的提升,間接造成農損相當嚴重。部分民眾餵食台灣獼猴,改變其生存行為及覓食方式,危害獼猴健康。甚至出現獼猴搶食的行為發生,獼猴族群的數量也逐漸增加與擴散。

2018年6月林務局公告,將台灣獼猴由「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在野生動物危及公共安全、人類性命及危害農林作物時,得逕予獵捕或宰殺。現行驅逐獼猴對於作物的威脅手段包括鞭炮嚇阻、空氣槍、網罩、電網、瓦斯爆音器、人力防治、誘籠捕捉移除等等。飼育犬隻驅逐獼猴,由動物對抗對動物也為其中一種做法。

上述這些處置手段雖對獼猴無直接傷害,但動保團體擔心保育層級調降後,獼猴可能會因為農損問題而遭到不當獵捕。

台灣獼猴站著伸手採稻穗,模樣可愛,但實際上是將稻穗摘下然後看一看就丟掉,相當頑皮,農民看了很痛心。(圖為議員高美珠質詢投影片,原始照片由農民提供)

農人並非討厭獼猴本身,而是在意辛苦種植的作物被吃光。有沒有方法可以嚇阻到獼猴,但卻不至於造成野生動物的重大傷害呢?

林務局於2020年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台灣獼猴危害農作計畫,計畫保障農民農作生產及兼顧獼猴生態生存。以中央、地方政府及農民各分擔1/2、1/4、1/4比例原則(政府補助最高額度為新台幣4.5萬元),架設電圍網於農田周邊,並增設電牧器,在驅逐時控制電壓確保獼猴的安全。

當獼猴試圖進入田園,會遭受電流驚嚇而受到阻攔,但電擊並不會令獼猴致死或重傷。根據林務局的實驗,發現防治效果佳,農作物的收成率由設置前的二到四成,提升至七到九成。實際投入後,農民的反應也相當良好。

在政府補助的政策下,農民對於電圍網的接受度越來越高。三年前,台東縣架設申辦電圍網的農戶數只有三戶,直至去年已達到54戶申請,而苗栗縣則預計今年將有33戶申設。

人猴共存,永續發展

隨著人類活動環境的擴張,與獼猴的棲地將產生重疊,如何達成人猴和平共處,是人類與野生動物重要的課題。

從文章一開始印度懷孕母象誤食鳳梨炸彈事件可以看出,相關作法並不是一個能確保動物生存權益、同時保障農民利益的處置方式。類似作法的確去除了部份農害的威脅,但相對的也犧牲了環境、物種的生態平衡,造成野生動物的死亡。

政府與民眾應該找出一個相對人道、又能夠確保人類及野生動物共存的方法。動物保護不僅僅是一個口號,而是應該被落實的行動。不論政府、民間團體或是個人層面,都應該對動物有基本的尊重,並教育下一代正確的動保觀念,避免悲劇的重演。

台灣獼猴為我國特有種,近年社會持續推廣動物保育觀念,將具殺傷性的捕獸鋏、毒殺等方式立法禁止,改以圍電網等方式代替;並重新審視人猴衝突的原因,努力尋找並嘗試達到人猴在環境間的平衡點。

在人猴的棲地重疊區域,我們應該凝聚在地保育的力量,建立對於獼猴的正確觀念,積極且持續以非傷害性的方式防治獼猴危害農作物。同時保護且尊重野生動物,使農民的作物更有保障,也確保了獼猴的生存權利,進而達到人與野生動物和平共存的保育目標。

與野生動物的和平相處,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同時所須兼顧的,學會與自然互相扶持,才是真正的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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