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高院更一審台新金勝訴 籲財政部提和解方案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020年8月21日電)彰銀 (2801) 經營權案,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台新金 (2887) 勝訴,台新金晚間回應,感謝法院再次還給一個公道,但彰銀案一日未解決,仍是台新金、彰銀及政府繼續三輸局面,呼籲財政部早日息訟止爭,並提和解方案。

彰銀經營權案,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判決出爐,認定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且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時,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4席普通董事席次的契約關係存在。對於高院判台新金勝訴,財政部表示將依法提起上訴,彰銀工會也表達力挺。

台新金原本對外維持低調態度,但晚間發布新聞稿提出4點聲明。第一,對於今天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新金勝訴,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存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感謝法院再次還給台新金一個公道。

第二,台新金投資彰銀迄今已15年,當時台新金參與公開的國際標案並以溢價40%的價格得標,如今卻須與財政部對簿公堂,對台新金、彰銀與政府都是沉重的負擔,非台新金所願。

第三,本案爭訟至今已近6年,且歷經不同審級法院的審理,包括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一致認同台新金與財政部間具有繼續性的契約關係存在。

台新金表示,今天高院再次判決肯認雙方的契約關係,但彰銀案一日未解決,實際上仍是台新金、彰銀及政府繼續三輸的局面,沒有誰是贏家。

台新金呼籲財政部應早日息訟止爭,並提出和解方案,以終局解決彰銀案。

台新金最後強調,近年來面對國際經貿局勢變化,新南向政策已為國家的重要策略,金融業更是推動該策略的後盾之一,倘若政府擬籌組金融國家隊,整合彰銀、兆豐或其他公股金融機構,台新金將樂觀其成,並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