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老屋活化補助 申請延至9月底
彰化縣文化局為鼓勵私有老屋活化再利用,辦理「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小型修繕補助比例最高為百分之五十,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凡建築物位於彰化縣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皆可申請。文化局昨(二)日表示,原受理申請日期至六月三十日止,為使民眾有更加充裕時間準備送件計畫,爰延長受理申請時間至九月三十日止,彰化縣長王惠美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及團體把握機會,從速提案申請,以免向隅。
文化局表示,補助項目包含「小型修繕類」及「文化經營類」,「小型修繕類」補助以恢復老屋原貌之工項為原則,如結構補強、屋頂防水、內部地坪整修、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內部地坪裝修及必要之機電設施等,並可包含規劃設計費用。但不含裝潢、新建、改建及擴建;「文化經營類」申請者需於歷史老屋從事經營包括文化藝術、公共事務、公開展覽、經營使用等項目,可申請每月五000元補助。
詳細補助規範及相關申請書件表格請上彰化縣文化局網站查詢(https://www.bocach.gov.tw/cp.aspx?n=152),盼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合作推動歷史老屋修繕及創意經營,以振興地方文化藝術與活絡產業經濟,一起讓老屋風華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