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敢怒不敢言!家樂福遭11家公會控訴收取贊助費 供貨商:一頭牛被扒了兩層皮...

11家公會近日連署向公平會陳情,控訴家樂福濫用市場通路優勢地位,索取不當附加費用。(圖片來源/翻攝自Google Map)

去年6月家樂福以約32億元新台幣交易價格成功併購惠康百貨旗下頂好Wellcome超市,這原本是整併零售通路的一樁美事,近日卻傳出家樂福要求供貨商支付新店開幕贊助費,引發供貨商大反彈,更有多達11個公會罕見大動作聯手到公平會告狀,指控家樂福強索贊助費。

廠商敢怒不敢言,由公會出面控訴

一名不具名的公會代表指出,先前供貨商陸續都有向公會反映,當時公會先請業者第一時間向家樂福洽談,但經過數月的溝通顯然很多都沒有結果,供貨商幾乎敢怒不敢言才會聯手公會一狀告到公平會,甚至聽聞還有其他公會因此接到關切電話而臨時退出聯合陳請,否則陳情公會數絕對不只有十餘個。

回顧這次供應商罕見槓上家樂褔的引爆點來自於,去年公平會核准家樂福併購頂好超市近200家後,而家樂福後續計畫把頂好超市招牌改裝成「Market便利購」,但供貨商指控,家樂福強勢向原本供貨給頂好超市的廠商,要求每家供應商必須支付改裝新店的開幕贊助費用,多則收取數百萬、少則數十萬的供貨商都有。

但一名供貨商指出,以前惠康頂好超市拓展新店時,就已經支付過新店贊助費,如今卻因為家樂福併購後要改裝,要求再次收取,等於是被扒了兩層皮,因為對供貨商來說,原本的交易條件都沒有改變,更不會因為開了新店業績就加倍,如此一來這應該是家樂福得自己概括承受,不解為何也要供貨商負擔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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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商不滿「被扒兩層皮」,引爆公會直接告狀

根據業內人士轉述,家樂福依據供貨商的供貨數量、營業金額等內容估算出每家供貨商要支付多少贊助費,倘若供應商不服就向家樂福表示意見。假設單一家供貨商改裝一間店就被收取了4萬元新店開幕贊助金,近200家店面等於是得支付800萬元。

據了解,通路商對供貨商收取上架費、新店開幕贊助費等附加費用,幾乎是零售業的常態,換句話說,這是通路額外收費常見的名目,且由於各家與通路簽訂的合約內容不同,附加費用名目也會有所不同。

糖果餅乾麵食公會總幹事陳朝陽表示,如果今天是家樂福自己開了新店來跟廠商收取,那麼廠商沒有話說,但是大家之所以會這麼反彈的原因是,原本供貨給頂好超市的廠商過去早就已經付過新店開幕贊助費給惠康了,但是現在家樂福只是因為併購、換了招牌,卻又跟廠商再收一次,費用實在不合理。

據了解,現在已經有供貨商不願接受通路開出條件,決定從家樂福退出,因此盼望公平會能介入了解,讓紛爭盡早落幕。

一名位於南部冷凍食品供應商指出,當時公司正考量是否簽訂開新店贊助金新約,也覺得負擔不小,但是若不接受就得退出家樂福,如此一來就沒有市場,因此最後才會願意妥協。

11個公會集體控訴不合理收取贊助費,公平會將立案追查

據了解,包括造紙、化妝品、清潔用品、飲料、罐頭、糖菓餅乾、釀造食品等11個公會集體向公平會陳情,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29日上午也出面證實在3月26日已收到11個公會聯合檢舉函,指出家樂福要求供應商配合新店開幕提交附加費用,對此,公平會已立案調查家樂福是否涉違反《公平法》的情況。

陳志民指出,流通事業是可以與供貨商進行附加費用的約定,但是約定的內容必須符合合理公平,且必須與產品促銷有實質關係;倘若有不合理的情況將違反《公平法》第25條,事業不得有「顯失公平」行為,否則可處5~2500萬元罰鍰,因此近期內也將請家樂福前來說明此案。

對此,家樂福則喊冤,家樂福並無以市場力量要求各供應商與家樂福簽約,且嚴格要求採購人員,所有扣款皆須基於目前有效的合約條款執行,且改裝不只是更換招牌,也包括門市自動櫃員機、會員紅利點數系統,還有包括斜坡、自動門等設施。

據了解,在新聞曝光後,家樂福29日也陸續去電各家廠商,釋出洽談誠意,但最終結果是否能讓廠商願意妥協,還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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