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上路首例 五股違章預拌混凝土廠 新北祭斷電處分

2020年03月31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 新北報導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 新北報導

為處理農地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去年6月修正,本月20日正式公告上路,除了拆除違法工廠外,另增加斷水斷電手段。今(31)日下午新北市開出首例,經發局會同環保局、台電公司及市府各機關,針對五股區的鑽億預拌混凝土廠執行斷電處分。

經發局局長何怡明說明,該預拌混凝土廠位於林口特定保護區,且未申請工廠登記,長期非法使用,影響週邊環境品質。過去市府各機關依違反《工輔法》、《都市計畫法》及《水污法》裁處,累計裁罰金額達400萬元並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工廠仍非法營運。因此,31日下午由經發局會同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環境保護局、消防局、城鄉發展局及台電公司共同強制斷電,阻絕非法業者投機營業。

經發局補充說明,根據《工輔法》對非屬低污染業別的認定,該工廠屬中高污染業別,經發局開罰部分就高達23次,其他違規則由環保局、城鄉局開罰。該工廠未接自來水,因此這次採斷電處分為主。

經發局工業發展科科長高弘儒說明,新北的未登記工廠總數,經清查約有6000-7000家,其中80-100家屬高污染工廠,未登記工廠都將依《工輔法》輔導管理。

高弘儒解釋,《工輔法》對中高污染工廠給予轉型、遷廠或關廠的輔導期,其中的輔導轉型主要是針對同時具有多項製程的工廠,將其中的高污染製程移除、剩下低污染。預拌混凝土就是高污染製程,無法轉型成為低污染,只有遷廠、關廠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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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輔法》主要納管輔導的對象是2016年5月19日以前設立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透過「特定工廠登記」,以20年時間輔導合法化。2016年5月19日之後新增的工廠都須斷水斷電拆除。

何怡明強調,經發局已成立未登記工廠服務團,輔導納管2016年5月19日以前設立的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對於未登記且高污染工廠,將限期轉型、遷廠或關廠;如有長期嚴重影響環境的業者,則將以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之方式處理,阻絕業者持續違法經營。 【農地工廠輔導2.0上路】 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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