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3萬元罰款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款

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5月17日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財務報告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30款情事,惟該公司遲至108年5月29日18時40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