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淨零漂綠行為零容忍

永續發展號召的正向影響力,加速了企業轉型也改變了利害關係人對企業價值解讀與選擇的方式,廣泛的關注促使企業更多主動或被動式參與,永續發展激起的浪潮下亦醞釀「漂綠(Greenwashing)」的質疑及擔憂。尤其當環境風險已從對氣候變遷發生與否的懷疑提升至是否將迎來可預見的抵抗失敗,2050淨零排放的承諾不能淪為窗飾漂綠的口號,必須是企業誠信的責任與決心。為此,聯合國在COP27發布「誠信第一(Integrity Matters)」反漂綠報告,建議企業於推動淨零計畫時,應詳細說明計畫內容,並對揭露的資訊負起責任,及進行外部驗證或制定問責程序。

防漂綠不僅是國際關注的議題,台灣金管會於2022年12月亦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訂定企業衡量營運之主要經濟活動或專案項目是否符合永續經濟活動的標準,依照是否對六大環境目的「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轉型至循環經濟」、「污染預防與控制、「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復原」之任一項具實質貢獻,且未對其他項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進行篩選,指引企業了解現行永續作為是否真正符合永續活動的認定範疇、以防止無意識的漂綠。

2023年將實施的台灣第一屆永續金融評鑑,內容亦包含要求受評機構需就所提供之綠色商品與服務,訂定避免漂綠的措施並建立內部機制管控,顯見主管機關在淨零轉型對防止漂綠的重視。勤業眾信建議企業可透過三項作為防範漂綠的情形發生:

一、建立強韌的公司治理

廣告

依照「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企業評估重大危害之方式包含是否違反共通適用法規而受重大裁處,例如:企業於執行循環經濟措施時是否符合《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而為有效防範違法情事發生,法律遵循程序應包含定期與管理階層溝通適用法規,並由董事會督導永續發展相關專案的執行,落實風險管理及內部稽核,由上而下確保公司的永續發展措施皆遵守各項法規。

二、透過外部確信增加可信度

企業應定期發布永續報告書,透過可量化的評估指標,追蹤永續方案的目標執行進度,例如:以科學基礎減碳目標(Science based target, SBT)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或參考企業社會影響力(Business for Social Impact, B4SI)評估結果訂定社會績效指標等,再委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指標數據確信,提升品質增加可信度。

三、檢視產品與行銷

企業應確保其行銷、品牌和公關工作中的永續聲明與實際績效一致,且永續發展策略與營運策略具連結性,例如:成衣服飾及紡織業者透過發起舊物回收再製新衣活動,建立衣物循環系統。讓永續行動方案也成為新商業模式,達成永續與經濟績效雙成長之綜效。

呼應聯合國秘書長在COP27提出「承諾不能是有毒的掩飾(Promises cannot be a‘toxic cover-up’)」,企業應將淨零承諾之落實視為誠信責任,積極公開具體計畫與目標執行資訊,並審慎防範漂綠發生。

更多工商時報報導
2022財稅四新制 綜所稅最有感
三利多助攻 台積電再展雄風
工商界關切能源政策 劉德音喊話 超前部署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