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淺談永續經濟轉型下的資本市場防漂綠思維

在全球永續發展的浪潮下,各國政府相繼推出低碳轉型的政策促進經濟活動的實質轉型,企業經營者也爭相做出永續發展宣言,以展現企業的策略願景。許多企業與金融機構皆宣稱已在其日常營運到產品開發的流程中考量ESG因子,並揭露永續資訊來建立公司整體的永續性形象,以吸引重視ESG的資本。

然而,隨永續報導與永續金融商品逐漸盛行,大眾、公民團體與資本市場參與者也開始關注企業永續性形象是否如實,抑或存在漂綠(Greenwashing)的情形?永續資訊揭露的核心在於資訊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合乎具公信力的標準或指引;若違反上述原則,則可能構成漂綠行為。發生在資本市場的漂綠,可能造成資源排擠效應、金融機構與投資人對永續轉型失去信心,以及阻礙有意推動永續轉型的企業取得所需資金等負面效果。

為抑制漂綠,資本市場主管機關的監理格外重要。以歐盟為例,2019年發布的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s Regulation, SFDR)制定了金融市場參與者及財務顧問須揭露的永續資訊框架,俾利投資人評估永續風險如何被納入其投資決策流程。於2020年制定全球首例的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則界定支持永續發展的經濟活動,以正確導引資金投入。2021年頒布的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則要求企業提供準確且全面的永續性資訊與第三方機構的有限確信。

參考EU Taxonomy,金管會於2022年偕同政府相關部門頒布「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協助實體產業與金融業以共同語言溝通與辨識永續經濟活動;另一方面,為避免混淆投資人的判斷,金管會於2024年發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定義「漂綠」行為,包括內容不實、誇大其辭、選擇性揭露正面影響等。另外,金管會於2024年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與「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自2025年起,要求上市櫃公司、證券期貨與保險服務事業將永續資訊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且列為年度必要稽核項目,加強相關責信(Accountability)機制,以提升企業永續資訊揭露品質。

觀察台灣的永續資訊揭露雖在主管機關的政策期許、國際供應鏈競爭壓力與社會期望下蓬勃發展,卻也出現缺乏資訊揭露重大性、為了永續評比僅做文字陳述而缺乏實質作為等現象。雖然未來可期望透過內稽內控與外部第三方確信等措施抑制漂綠,但有鑑於永續資訊的解讀有其專業度(包括對永續管理實務的理解、解讀產業重大性、特定產業的永續轉型關鍵技術等),以及綠色一詞僅為形容詞而非績效語言,故在缺乏科學或一致的標準時,永續資訊解讀可能存在主觀認定的疑義。

因此,建議政府宜一方面持續鼓勵各項永續活動與績效的揭露,另一方面著手減少漂綠的誘因與管道。抑制手段可包括推動深度的永續資訊能力建構,例如理解永續經濟活動定義之特定產業減碳技術路徑;鼓勵企業削減綠色形容詞的象徵性宣示,揭露實質績效數據以利進行跨企業間的比較。當企業專注於真正對永續轉型有實質貢獻之作為,方得使得金融機構提供相關金融商品或是資金時有所依循,以期實現永續轉型資金需求與供給的正向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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