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花數十萬買教材爭議多 消保處曝4大常見誘騙手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全國地方政府受理坊間複合型輔助教材的消費申訴案件,自105年起每年均逾百件,甚至將近200件;且消費金額常動輒數萬元至十多萬元,甚至高達數十萬元,對於一般受薪家庭而言,費用實屬可觀,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影響權益甚鉅。

坊間複合型輔助教材已成為熱門的教育替代商品,但消費爭議亦日漸增生。(圖/Getty)
坊間複合型輔助教材已成為熱門的教育替代商品,但消費爭議亦日漸增生。(圖/Getty) (MIND_AND_I via Getty Images)

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近幾年家長為了補強子女的課業,除參加補習班或聘請家教外,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坊間複合型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已成為熱門的替代商品,但消費爭議亦日漸增生。為導正交易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指定教育部擔任「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儘速研訂相關管理機制,並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據地方政府消費保護官反映,教材業者常以偏遠地區或弱勢家庭為行銷對象,勸誘家長購買長達數年的高價教材。因其行銷手法有所爭議,且契約內容未盡公平合理,以致衍生不少消費糾紛,相關態樣如下:

一、自稱服務公職(市府政策宣導人員)、假藉公益(某兒童協會)或專業人士(學校課輔老師)等名義,使家長誤以為是相關機關(團體)所合作、推薦或補助經費的教材。

二、強調比補習班便宜,還有課程諮詢服務(網路或實體),強化家長對教材的期待,使其衝動而購買。

三、宣稱教材均配合12年國教的最新課綱,實際為特定年份版本(可能已過時),且未能隨課綱及時更新或補充相關教材內容。

四、對於應揭露的消費資訊隱匿或避重就輕,如強調可以優惠價購得全年級(國小6年或國、高中3年)教材及課程輔導,卻未告知通訊或訪問交易的解約權規定;標榜可分期付款,卻隱瞞實為向資融公司辦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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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已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儘速研訂相關業者的應注意事項,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健全安心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購得真正需要的教材商品及服務。(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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