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樂迪3/20起預定買回5000張,區間價34.30~95.99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43)好樂迪-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01,594,03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0~109/05/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4.30~95.99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109年3月20日第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買回本公司5,000,000股普通股股份轉讓予員工案。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授權董事長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之正式員工或對本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由本公司考量員工服務年資、職務、職等、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要之條件,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並呈報董事長核決之。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公佈及核決分次轉讓之股數、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依本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一、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股份首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二、不得賣出之規定: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之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之股份,於本公司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
三、董事會轉讓股份予員工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其因故未買回股份者,亦同。
四、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公司可斟酌需要與員工約定,惟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於109年3月20日訂定。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0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3.3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1.1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公司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予員工,經該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9年3月20日決議,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於民國109年3月20日至109年5月19日間買回該公司股份5,000仟股,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34.30元(下限)至95.99元(上限)間,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經本承銷商就其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新台幣34.30元至95.99元間,且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即34.30元),仍繼續買回股份,業經該公司109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會決議日(109.03.20)前10個
上限 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57.92 二者孰高

董事會決議日(109.03.20)前30個 之150% 95.99
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63.9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03.20)收盤價 49.00 70% 34.3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相關規定,依上述歷史股價資料訂定本次買回價格區間介於34.30元至95.99元,且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即34.30元),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經評估,該公司訂定之買回價格區間,並未超過依「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規定計算之買回價格區間上限及下限範圍(即95.99元及34.30元),故其買回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另若該公司股價跌破買回價格區間之下限(即34.30元)時,仍可繼續買回股份之主要目的乃為維護股東權益,並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相關規定,故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及適法。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表一、買回股份後之資產負債表變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8年第三季 擬制性簡明資產負債表(註)
財務報告 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後 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資產 5,892,381 5,720,881 5,412,431
流動資產 1,541,874 1,370,374 1,061,92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35,231 835,231 835,231
存貨 14,428 14,428 14,428
預付款項 32,810 32,810 32,810
總負債 1,847,574 1,847,574 1,847,574
流動負債 796,623 796,623 796,623
非流動負債 1,050,951 1,050,951 1,050,951
權益 4,044,807 3,873,307 3,564,857
註: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之金額為171,500仟元,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之金額為479,950仟元。

表二、買回股份後對財務比率之影響及變動情形 單位:元;%
項目(註1) 108年第三季財報 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後 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 負債比率 31.36% 32.30% 34.14%
結構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比率 610.10% 589.57% 552.64%

償債 流動比率 193.55% 172.02% 133.30%
比率 速動比率 187.62% 166.09% 127.37%

獲利 每股淨值 27.37 27.13 24.96
能力 每股盈餘 4.44 4.52 4.52
權益報酬率 16.00% 16.36% 17.02%

註1:以108年第三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為計算基礎。
由上表一及二可知,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造成現金流出上限為新台幣479,950仟元,惟股份買回後流動資產仍高於流動負債,且買回股份後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影響有限,故本次買回公司股份對於公司財務應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三、結論
綜上評估,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