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董事變更登記 經部本周決定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遭投保中心決議提起裁判解任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遭投保中心決議提起裁判解任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投保中心昨召開臨時董監事會,針對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日前於股東常會中,因執行業務重大違反法令,決議提起裁判解任訴訟;若解任確定,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林郭文艷除不能擔任大同董事外,訴訟確定後3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以及興櫃董事。

邱欽庭表示,新投保法今年6月10日已經公布施行,若林郭文艷解任訴訟判決確定,董事職務會從判決確定日起算失格3年;判決進度由法院控制,邱欽庭表示,即使等到天荒地老,遲早會等到判決,強調「正義遲早會來到」。

公司為爭取經營權,手段花招百出,但邱欽庭表示,從沒看過公司會在股東常會中,讓53%股東無法行使表決權,種種不公平的行徑實在離譜,不僅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也傷害我國證券市場的形象,呼籲大家不要有樣學樣,要遵守市場公平競爭的遊戲規則。

邱欽庭表示,當天看到大同股東常會搞成這樣,心情「很難過」,怎麼有公司可以將過半股東選舉權如「丟到垃圾桶」般的不受重視;7月1日投保中心董監事們已有共識,雖然不出聲,但私下鴨子划水,就等董監事會召開、完成相關程序,對林郭文艷提裁判解任訴訟。

不過,對於投保中心提裁判解任訴訟,經濟部長王美花昨日僅低調表示,經濟部日前發函給金管會,詢問整個大同案的意見,但是金管會尚未回覆,經濟部目前要先確認是否准許或者駁回大同董事變更登記案,順利的話,希望在本周能夠盡快做出相關決定。

至於有關要求大同重新改選,王美花指出,經濟部要先確定第1個處分要怎麼做,才知道是否要做第2個步驟,也就是先確認准不准股東會變更董事登記案,再談要不要依《公司法》第195條規定,要求大同重新改選,「不可能第1個處分都還沒有做,現在就做第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