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股》三芳違反空汙法 遭罰160萬元

【時報-台北電】三芳(1307)111年10月7日經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該製程未申請許可,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裁罰160萬元整。

公司已提送製程許可申請在案,將依裁處書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此案業已終結,後續將依循配合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辦理補正、試車及檢測相關事宜以合法取得許可資料,依法規持續落實環保政策。(編輯:邱致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