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夢假無薪被抓到 欣興遭罰

IC載板大廠欣興日前疑發生「圓夢假」等爭議,以不同名目實施無薪假或留職停薪。桃園市政府勞動局3日表示,事發後即派員至欣興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確實有排定「圓夢假」之情事,且沒有給付勞工薪資,另未依規定發放加班費,都將依法裁處。

勞動局表示,立即派員至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發現欣興電子從3月起就有排定「圓夢假」,且在實施圓夢假期間未給付勞工工資,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有薪資未全額給付予勞工之情形;另亦有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1項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工資之情事,勞動局將依法分別裁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由於欣興電子為上市櫃公司,依照裁量基準,未給付加班費的裁罰也將由5萬元起跳。

勞動局呼籲,事業單位如因景氣因素影響,需實施減班休息者,經勞雇雙方協商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工資,通報勞動局後,得實施減班休息,事業單位不得於未經勞工同意情況下,逕行縮短工作時間或減少工資。有關欣興電子爭議案件,勞動局將持續介入調查,除將針對該公司違法情事依法開罰外,亦將關注該公司後續改善情形,以維護勞工之勞動權益。

勞動部再次強調,不管用什麼名目,只要涉及未依規定給薪就屬違法,且依照勞動基準法的裁量基準,上市櫃公司違法罰鍰為5萬起跳,若持續發現違規人數增加、罰鍰也可以再增加,最高上限加成來到150萬元,且公司必須要將未發薪資足額補發給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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