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紓困新創 不限資本年限

林祐任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新創紓困包含4特色:量身訂做、保留最大彈性、救急不救窮以及講求效率。(Photo by Wikipedia)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新創紓困包含4特色:量身訂做、保留最大彈性、救急不救窮以及講求效率。(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新創企業恐是紓困方案的孤兒!」國發會7日舉辦新創紓困的線上說明會,有別於傳統產業的紓困,國發基金將以「特別股」的形式協助新創的短期營運。國發會強調,新創紓困將保留最大彈性,不管成立年限和資本額,只要「具有創新本質」都有機會申請。

保留彈性的紓困

「由於新創的特性和傳統產業迥異,紓困方案或許無法適用。」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對此,國發基金將以「特別股」的形式投資,並有4大特色,包含量身訂做、保留最大彈性、救急不救窮以及講求效率。她也強調,從申請到撥款1個月內即可完成,文書作業不多,但希望企業能夠事先溝通。

談到何為新創企業,國發會副主委鄭貞茂指出「必須具有創新本質」,並未限制成立年限和資本額。至於怎麼證明業績受影響?鄭貞茂表示,因個別公司態樣不同,只要申請人能夠說服審議委員的文件均可。此外,由於國發基金的紓困目的是「短期資金協助」,因此特別股以2年為期限,股息利率以1.5%為原則,2年一到企業必須贖回。

「紓困以台灣境內的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鄭貞茂指出,最好是以台灣公司名義申請,若為境外公司的分公司,必須是獨立運作的個體才得以申請。

有業者在線上詢問,特別股的贖回年限是否可以更長?鄭貞茂回應,這是因疫情特殊需要協助企業營運的資金(以6個月的營運資金為原則),若有必要最多可延長1年。鄭貞茂強調,官股比例應低於50%,且不會干涉公司董事會運作,但必須提供財務報表給國發會,以利投後管理和立法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