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漁電共生案場遭撤照,台泥子公司提訴願捍衛權益

【財訊快報/記者張家瑋報導】台泥(1101)重訊公告子公司台泥嘉謙綠能位於嘉義義竹漁電共生F區案場工作許可證遭廢止,其處分有違比例原則,已依法提出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台泥嘉謙綠能並對該地主提出仲裁主張權利,具體財務影響尚評估中。針對嘉義縣政府基於認定部分養殖池未有養殖事實,台泥嘉謙綠能指出,F區4位養殖戶其中3位,個別漁獲量均達法定標準,唯陳姓養殖戶利用漁電共生法規漏洞,雖經公司持續溝通協助修繕並支付全額租金仍無法達成有效合作,近期又提出近700萬補償金索求,公司已依法向仲裁協會提起2000萬元損害賠償請求。

目前台泥嘉謙綠能已向農業部提出訴願,主張縣府處分未充分考量個案差異,與此同時,也根據合約之養殖權,於2月5日進駐該爭議池區展開養殖作業,義竹一期其他各區案場則不受影響。

台泥表示,F區其他三位養殖戶個別漁獲量均達法定標準,縣府撤照裁處有違比例原則。台泥嘉謙綠能自2018年投入嘉義漁電共生案場,已攜手12組養殖戶成功開創電共生模式,撤照除企業投資財務損失外,更將導致現有養殖戶面臨停工損失與租金收入中斷,該基地破碎化也將導致後續難有其他企業接手投資,並進一步衝擊全台48處漁電共生案場營運信心,籲政府建立差異化裁量,勿讓企業淪為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