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族想節稅 善用扶養親屬及列舉扣除額

對單身族群來說,報稅最吃虧的就是一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費用實在太少,所以常常都只能採用「標準扣除額」。

貼心小叮嚀

善用扶養親屬及列舉扣除額

首先請記得多扶養一位親屬可以增加88,000元的免稅額,所有可列報的親屬中又以直系尊親屬效果最好,如果有年幼的弟妹也可列為扶養對象,當然在列報扶養親屬的同時其發生的列舉扣除費用也可以一起計算扣除額。 其次增加列舉費用也是單身貴族可以規劃的管道,效果最好的就是租屋時可以列報房屋租金,買房子列報房貸利息。當然如果您有人身保險費及健保費都別忘了可以好好用來節稅哦!

綜合所得稅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有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依政治獻金法對政黨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政治團體之捐贈、依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之捐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之競選經費與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規定之捐贈等12項。

有關扶養親屬及列舉扣除節稅規劃可參考下列案例: 哆啦28歲,單身,老家在台中,因為工作地點的關係,所以每月8000元在台北租了間套房就近上班,爸爸64歲,媽媽62歲,爸爸目前在當大樓管理員,薪水不多,哆啦媽媽是家庭主婦,為了省點稅,爸爸同意由他列報扶養媽媽。

報稅領航員提醒您,務必留意被扶養親屬最好是沒有所得來源的,如果有所得來源就要計算列報扶養是否划算,以免造成增加應納稅款的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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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節稅效益請詳下計算式:

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之免稅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有節稅效益

若扶養親屬可減少所得淨額 ≤ 扶養親屬所得總額 則列報扶養該親屬無節稅效益

【狀況1】扶養媽媽有節稅效益

哆啦與哆啦媽媽的所得費用明細

扶養哆啦媽媽可減少所得淨額

88,000(免稅額)+37,000(列舉扣除額)=125,000
哆啦媽媽所得額=18,000(利息所得)
因為扶養哆啦媽媽之可減少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所以哆啦列報扶養媽媽可以節省稅額,是有節稅效益的。

【狀況2】扶養媽媽沒有節稅效益

哆啦與佩哆啦媽媽的所得費用明細

扶養哆啦媽媽可減少所得淨額

88,000(免稅額)+ 37,000 (列舉扣除額)=125,000
哆啦媽媽應稅所得總額=300,000(其他所得)

因為扶養媽媽之可減少所得淨額≤所得總額,所以哆啦列報扶養媽媽反而會增加應繳稅款,沒有節稅效益,所以不要列報扶養哆啦媽媽比較有利哦!

附註:以上案例暫不考慮基本生活費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