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KTV雙雄合併案,下周三度闖關

【時報-各報要聞】錢櫃22日宣布將與好樂迪 (9943) 合併,預定下周送公平會三度闖關!好樂迪、錢櫃兩家公司董事會22日決議辦理股份轉換,將由錢櫃砸下67.34億元現金,以每股67.7元取得好樂迪流通在外約1億股,好樂迪成為錢櫃100%子公司,若申請獲准,好樂迪將下市,暫定為10月1日,錢櫃從興櫃轉上市,仍採雙品牌經營。

這是兩者事隔12年後,再提合併申請,拚翻盤。好樂迪發言人李俊德強調,過去12年產業環境發生巨變,台北、新北市出現第三家大型業者(星聚點)競爭,南部也有南霸天(享溫馨)嗆聲,還多了許多可以唱歌的地方,如大型MOTEL等,希望公平會除了考量消費者、供應商之外,也考慮目前市場競爭實況。

回顧好樂迪、錢櫃的合併史,2003年首次向公平會申請獲准,但後來因為雙方意見不合,在股東會撤銷;接著2006年二度申請,隔年被以兩者在雙北形成獨佔否准;後來,2015年兩者被查出有「經常共同經營」行為,涉公平法結合型態卻未申報,隔年被處以罰鍰,並改正。

兩者這次三度提合併,主要訴求兩點,一是近年市場出現一些新進的大型同業,且這些業者存活不錯,之前公平會認為合併將構成後進者參進障礙已不存在;二是市占率應被重新認定,業者著重所有可以唱歌的地方,但主管機關只看有營業執照和包廂才叫KTV視聽伴唱業者。

好樂迪目前全台有52家據點(包含2家V-MIX),錢櫃全台有16家據點,兩家公司交叉持股、互為彼此最大股東,好樂迪在錢櫃持股26.06%,錢櫃在好樂迪持股3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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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何由興櫃公司錢櫃併購上市公司好樂迪?李俊德解釋有兩個原因,一是適法性,證交法53-12條有但書規定,上市公司用股份轉換非上市櫃公司,營收與獲利不能超過繼存公司的50%,也就是說不能「以小併大」。

二是若走公開收購,好樂迪目前持有錢櫃26.06%,剩下流通在外股份約當1億股,以錢櫃近期股價115~120元來說,好樂迪若要公開收購錢櫃可能要準備120億元,是不太可能的事,好樂迪目前資本額14.7億元,財務報表的現金約14億元。所以幾經討論的結果,就以錢櫃為主體,用錢櫃股份轉換現金對價方式來處理。

李俊德表示,現在是兩家公司財務架構和損益表現最好的時候,好樂迪要賣,就要賣在自己最漂亮的時候。(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邱莉玲、方歆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