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台新金勝訴 牽動保德信案

【時報-各報要聞】台新金控在彰銀經營權案取得更一審勝訴,牽動保德信人壽出售案的審查。金管會21日表示,目前要看台新金自己對後續投資彰銀的決定,是否要重新取得董事會控制權,及改編會計財報,是否影響資本結構?接下來再來談要併購保德信人壽的財務等規劃。 台新金控與財政部間的彰化銀行經營權訴訟案,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確認財政部持有彰銀股票,且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期間,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4席普通董事的契約關係存在。 雖然此案財政部仍可上訴,仍未最終決定,但可能會牽動台新金已在8月中宣布以55億元併購保德信人壽案,因為台新金不排除出售3%左右的彰銀持股,以換取併購保德信人壽的資金。 金管會表示,此判決對台新金投資彰銀的效力及影響為何,要台新金及財政部方面才清楚,台新金因為未取得彰銀董事會的控制性席次,已將彰銀投資改列權益法,不再編制合併報表,並認列相關損失,而此判決是否再牽動台新金對彰銀的持股或要再次取得董事會過半席次,編列合併報表等,就要看台新金自己要先確定方向。 若台新金可將彰銀編入合併報表,是否可沖回獲利或會影響相關財務指標,目前仍不清楚,但金管會表示,台新金一要先確定對後續彰銀投資的態度,二再來談併購保德信人壽的相關財務規劃,金管會要求金控併購必須符合相關財務指標,若不處份資產,就是現金增資。 金管會也表示,就是因為台新金與財政部間仍有彰銀經營權的訴訟案,因此即便彰銀已不算是台新金的子公司,金管會也從未要台新金「限期釋出彰銀」。 現在若財政部要再上訴,一時間無法確定彰銀經營權,台新金就必須向金管會說明後續彰銀與保德信人壽二大轉投資的安排,且投資後的金控財務指標,都要符合法定要求,並要確保後續對保德信人壽及各子公司的增資能力。(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