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貿易倡議首批協定 簽了

台美重大進展!歷時一年,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於1日由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藍鶯與駐美代表蕭美琴在華府簽署,內容包含第一階段五議題。這也是台美自1979年斷交起算、近44年來簽署結構最完整的貿易協定。行政院表示,深具歷史意義,也是新的開始,但相關任務還沒結束,會持續強化跟世界各國聯繫及合作,向台美全面FTA(自由貿易協定)前進。

這次洽簽的BTA(雙邊貿易協定)全名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包含12項議題中的五項議題(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前言及八個章節,共81條條文,被視為第一階段談判成果。

台美雙方於台北時間1日晚間10時(華府時間1日上午10時),由藍鶯與蕭美琴於美國在台協會華盛頓總部正式簽署。並在美國副貿易代表畢昂奇與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見證下舉行。

鄧振中表示,不僅是台美經貿歷史性里程碑,也為台灣和主要貿易國洽簽貿易協定,邁出了關鍵一步。經貿辦也說,必能增加我國參加CPTPP機會。

去年6月台美共同宣布此一倡議,並於同年8月啟動、11月在美國進行首次實體談判,今年1月回到台北舉辦第二次談判、3月公布第一階段共五項議題談判成果。並在滿周年之際成功簽署協定。

在關務管理及貿易便捷化部分,會確保關務程序效率與透明化,並透過電子化方式加速通關,貨運業、快遞業、航商、報關行、貨主、出口業特別是農產品通關都是其受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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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良好法制作業部分,在訂定法規時將採用透明化原則,受到高度監理行業將受惠。

針對反貪腐部分,台美會共同打擊影響國際貿易及投資賄賂和貪腐行為,包含外銷業者、在國外從事工程及建設業者、與政府有部門有商業往來民間企業都是其受益對象;服務業國內規章則規範服務業監管機關核發執業證照應公正方式執行,可幫助到擬赴美國發展的中小型服務業者。

最後是中小企業,將透過定期對話增加中小企業經商機會,協助排除貿易障礙,融入全球供應鏈,拓展出口市場。

至於該協定何時生效,根據條約締結法,應於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條約生效後,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布,並送立法院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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