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彰銀拆夥 近200億分手費誰埋單?

台新金與財政部日前達成和解共識,與彰銀也宣告「和平分手」,行政院長蘇貞昌領導的團隊一舉解決這起陳年舊案,看似行動力爆棚,實際上,這個案子能夠落幕卻是慷他人之慨,政府拿上市公司股東、以及全民的錢,為台新金與彰銀這筆天價「分手費」埋單。

台新金與財政部協議「分手費」,最有行動力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指示財政部「不要讓台新金吃虧。」圖/取自蘇貞昌臉書
台新金與財政部協議「分手費」,最有行動力的行政院長蘇貞昌特別指示財政部「不要讓台新金吃虧。」圖/取自蘇貞昌臉書

台新金與財政部和解,協議彰銀「分手費」,蘇貞昌公開指示:「財政部好好做,不要讓台新金吃虧。」依據估計,台新金這次釋股(彰銀)總金額近200億元,資料也顯示,10日台新金釋股當天,99%成交量集中在公股行庫旗下券商。

換句話說,台新金雖透過市場以鉅額交易方式釋股,但由於接手的,大多數是具公營色彩的金控或企業,因此說到底,台新金與彰銀這筆近200億元「分手費」仍可能是全民埋單。

證交所公開交易資訊顯示,本月10日當天,財政部轄下兆豐、第一金、合庫、台銀、土銀、華南永昌及台灣企銀等公股行庫旗下券商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買進市值約188.79億元的彰銀股票,同一天,台新金也公告,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每股18.2元,共賣出10.49億股、190.89億元。

台新金10日釋股金額與公股券商盤後鉅額交易有些許差距,據指出,財政部另外還發動台酒、台金聯等財政部所屬國營企業一起接手彰銀。

彰銀案糾結17年終於落幕,但台新金與彰銀200億元「分手費」恐全民埋單。圖/民報翻拍自聯合報
彰銀案糾結17年終於落幕,但台新金與彰銀200億元「分手費」恐全民埋單。圖/民報翻拍自聯合報

根據公股券商公告買進彰銀資料,以兆豐證買最多,花了70.71億元;依買進金額排名依序為第一金證31.02億元、合庫證27.54億元、台銀證23.52億、土銀21.02億元、華南永昌14.95億元,占10日台新金處分彰銀金額的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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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內情人士透露,台新金原本堅持21元才賣,財政部則希望壓在18元以下,雙方協調一年多,始終無法達成共識。

媒體也曾報導公股行庫接手彰銀過程「驚險」,差點趕不上彰銀11日除權日,幸好台新與財政部在最後一刻達成共識,以每股18.2元完成鉅額轉讓交易。

對此,台新先前發表聲明強調,台新一向以最大誠意與財政部解決彰銀爭議,提出各種合理可行方案,但針對部份調解過程及內容外洩,不應以不實資訊誤導大眾,妨礙該案調解進行,甚至對股市產生不當影響。

政府當公股行庫為「工具人」帶頭違反公司治理

然而,這椿用來彰顯政府效能的案件, 實際上是政府帶頭公然違反公司治理的負面示範,因為兆豐、華南、第一及合庫不只是具「公營」色彩的金融機構,它們也是民股比例逾半、在證交所掛牌的股票上市金控公司,這次台新金釋股案裡,它們卻被指定扮演「工具人」。

事實上,政府不是第一次把公股行庫當「工具人」,舉凡貸款給政策鼓勵下產業、護盤台股,都找公股行庫。

公股行庫奉命接手彰銀股票,事實上財政部不是第一次把公股行庫當「工具人」,舉凡貸款給政策鼓勵下產業、護盤台股,都找公股行庫。圖/取自網路
公股行庫奉命接手彰銀股票,事實上財政部不是第一次把公股行庫當「工具人」,舉凡貸款給政策鼓勵下產業、護盤台股,都找公股行庫。圖/取自網路

然這些政策貸款、政治融資一旦出事,公股行庫卻要風險自負,例如「慶富案」便要董事長、總經理下台,呆帳也由行庫認列吸收。

股市護盤也是如此,一般公司正常的投資決策流程,在公股行庫都不適用,因為何時進場,看的不是基本面,而是上面長官的臉色。

彰銀經營權之爭始於2005年,當時彰銀不良資產過高,發行增資特別股並釋出彰銀的公股股權,且明訂得標者可以獲得彰銀的過半董監席次及經營權。

而後台新金以365.68億元取得22.5%股權,以及經營主導權,但在台新金經營九年後,財政部卻不再支持台新金,台新金於是狀告請求法院確認契約關係存在,雙方纏訟多年。

去年台新金與財政部合意移付調解,由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調解委員,調解過程中,阮富枝多次提醒雙方「社會觀感很重要」最後兩造以鉅額轉讓完成交易,台新金要求與財政部共同發表聲明,且要表達台新金擔任大股東後,彰銀由虧轉盈等內容。

台新金10日公布重大訊息指出,撤銷對財政部訴訟,與財政部達成和解,台新金與財政部共同聲明也透露,雙方預留未來業務合作的可能性,至此,歹戲拖棚17年的台新併彰銀一案算是正式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