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股市》因應春節 1月營收可延至2月14日公告

【時報-台北電】體諒2022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影響公開發行公司結帳,金管會28日公告,公開發行公司2022年1月營運情況、自結獲利等公告申報期限,將從2月10日延長到2月14日。

這項放寬即包括每月10日之前要公告前一月自結獲利的金控公司,也可最遲延到2月14日再公告獲利。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2022年春節假期是1月29日到2月6日,等於開工後,各公司財會人員作業時間只有四個工作天,即有公司反應可能作業來不及,所以這次多給兩個工作天,最遲到2月14日再公告。

這次也是第二次因為農曆春節假期延後獲利及營收公告,上一次是2019年,當年春節假期是2月2日到10日,當時決定延後到2月15日公告,等於多給五個工作天。

2020年春節是在1月23日到29日,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海外子公司財報有些延遲,因此去年是首度因疫情,將1月營收及獲利延後到2月15日公告,也是多給五個工作天。

金管會表示,依照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五條及金管會相關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並申報的營運情況,是指合併營收、為他人背書及保證的金額、資金貸與餘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情況。為提升資訊透明化,這些因假期等因素延後公告都不宜過久,蔡麗玲表示,因此今年只多給兩個工作日。(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