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FISHER對至興美國法院民事訴訟案達成和解

日 期:2020年07月07日

公司名稱:至興 (4535)

主 旨:FISHER對至興美國法院民事訴訟案達成和解

發言人:劉美娘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Fisher & Company Inc.,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3:19-cv-10665-RHC-RSW

4.事實發生日:109/07/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08/04/16接獲美國法院民事訴訟函,原告主張本公司供應產品品質不良致生

損失,已逕就其應付本公司之貨款扣款美金1,115,179元,並請求法院確認判決原告對

本公司的欠款金額僅以其供貨條件條款之終止條款所載數額為限。

6.處理過程:本案件經雙方協議不良扣款金額共識為美金589,493.38元,已簽署和解合約

並於109/07/07接獲美國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合意判決通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原告扣款金額已於107年度財務報告提列適當備

扺呆帳損失準備,故本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