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91APP*-KY董事會決議召開202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日 期:2022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91APP*-KY (6741)

主 旨:91APP*-KY董事會決議召開202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發言人:莊豐賓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2021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202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2021年度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202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202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發起備忘錄」及「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特別決議)

(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三)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一)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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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

i.受理期間: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2日17時止

ii.受理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5號6樓(本公司會計管理處)

iii.受理方式:書面

(2)受理股東提案時間: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2日17時止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5號6樓(本公司會計管理處)

(4)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2022年6月9日09時整

(5)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

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

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

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遲於股

東會二日前(2022年6月6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https://www.

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

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

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

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

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

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

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2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託之通

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

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

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另訂於2022年6月13日上午

9時整於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

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

訊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