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龍燈-KY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收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事宜

日 期:2019年09月20日

公司名稱:龍燈-KY (4141)

主 旨:龍燈-KY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收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事宜

發言人:袁新澤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09/20

2.公司名稱:龍燈環球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因流通在外餘額(新台幣參拾萬元)

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新台幣伍億元),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105年12月15日起(發行滿一個月

翌日起)至108年10月5日止(到期前四十日止),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

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

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

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公司於債券收回基準日

後5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2)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8年10月5日至108年11月4日

(3)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8年11月4日

(4)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8年11月5日

(5)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8年10月5日

6.因應措施:本債券收回手續如下:

(1)收回之債權人,請檢附以下文件至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且辦理後不得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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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可向各證券商取得),並加蓋集保

帳戶印鑑。<2> 證券存摺。<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若債權人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透過證券商申

請,並由集保公司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者,本公司得以通知期間屆滿日

(即為108年11月4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3)本公司將於108年11月11日,將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債權人帳號。如債權人

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債權人通訊地址。

為確保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

電話:02-25865859)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