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鴻碩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股東常會(補充)

日 期:2021年03月18日

公司名稱:鴻碩 (3092)

主 旨:鴻碩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股東常會(補充)

發言人:魯憶萱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樓(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一○九年度股息紅利發放現金報告

(5)背書保證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6)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7)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8)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3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尚未擬定,俟下次董事會再行決議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04月01日(星期四)17時0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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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11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如下: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本次股東常會議

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方式掛號

函件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

(1)受理處所: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6樓(本公司財務處),電話:02-2792-8558

(2)受理期間:民國110年03月19日起至110年03月29日止。

(3)股東提案受理期間及審查標準等應注意事項,請詳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召

開股東會之公告。

(4)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電話:02-6636-5566,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寄發。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05月01日起至110年05月28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